風景名勝區標志是一種交通標志牌,它規定了旅游項目的類別以及到旅游區的方向和距離。旅游景區招牌一般由標志底板、標志面、立柱、扣件、地基等組成,可分為導游標志和旅游符號。顏色為棕色背景、白色字符(圖形)、白色邊框和棕色邊緣。
旅游景點的標志牌不得影響主要標志的設置。此前提下,如果沿線有多個旅游區,可以三人一組設置旅游區位置。標志與路線指引地點的距離應大于1km。
2。信息過載前一天,旅游景區的標志牌可與其他導向標志一起設置;否則,AAA級以上旅游區,可距前方基準點1.5km處和前方基準點設置警示標志。
3。可通往各景區或活動場所的岔口處設置旅游標志,引導旅游區內的設施或活動。
4。當景點的知名度較高,對交通流的吸引力較大時,可將其作為目的地名稱。但是,當這些旅游區位于城市內部時,高速公路上的路標上只能顯示城市名稱。雖然國道經過旅游區或旅游區,但近期內無法設置旅游區出入口。旅游景區設置相應的車輛時,不應設置相應的旅游標志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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